跨国诈骗难逃覆灭
2005年12月至2006年7月,被告人在逃罪犯刘某组织策划并先后注册3家进出口贸易公司,该公司成员通过互联网先后向美国、意大利、挪威、印度等国外公司发出大宗采购单,以签订合同为诱饵向国外客商索要“好处费”170多万元。
诈骗要判多少年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郑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2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0万元至1万元数额不等,继续追缴13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