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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怀孕自首取保候审程序 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Tags: 最新怀孕自首取保候审程序,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有哪些

  林上乾律师,温州无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最新怀孕自首取保候审程序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相信大家也应该知道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两种方式,不过两种方式是不能同时使用的,今天要给大家普及的是有关最新怀孕自首取保候审程序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最新怀孕自首取保候审程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对于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孕妇申请取保候审跟正常的取保候审程序是一样的,都是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可以是保证人保证或者保证金两种方式。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最新怀孕自首取保候审程序的内容,欢迎登录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有哪些

  在法制社会完善的今天,办理取保候审程序其实并不复杂,只需要被告人出一定的保证金或者找到愿意帮被告人做担保的担保人,走相关的法律程序即可,今天网的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有哪些。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二、办理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正面条件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③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④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⑥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三、办理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保证金的保证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人的保证1、保证人的条件①与本案无牵连; 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2、保证人的义务①监督;②报告3、保证人的①行政:罚款 ②刑事③民事:连带赔偿。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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