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犯罪律师

-杨惠敏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是什么?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9年10月21日 来源: 广州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wzwzls.com/

 杨惠敏律师,广州职务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广格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


  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


  罚款: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


  罚金: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


  罚款: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1、 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 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 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 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 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联系电话:4006686166

全国服务热线

400668616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6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