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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出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性质如何?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Tags: 驱逐出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性质如何

 林上乾律师,温州无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驱逐出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没有国籍的人或者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都是驱逐出境的对象,这是一种强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的都有哪些主要内容呢下面,为大家介绍关于驱逐出境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了解驱逐出境有所帮助。


  一、驱逐出境的概念


  驱逐出境,是指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法处罚。


  附加适用,界定了驱逐出境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而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如某外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驱逐出境,再该犯罪分子服刑期满后,即被押送驱逐出境或押送该犯罪的外国公民所在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押送回国。


  驱逐出境的适用十分有严格的规定,不仅要考虑犯罪情节、罪行轻重,还要考虑国际大形势把犯罪人国籍与我国的外交关系,如果单纯的从刑事处罚考虑,可能会给我国的外交工作增加难度。


  二、驱逐出境的方式


  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三、驱逐出境的适用范围


  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罚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者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驱逐出境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驱逐出境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驱逐出境的性质如何

  核心导语:在进行驱逐出境的时候,我们需要把握的是一些其适用的条件,主体要件等问题,那么在进行驱逐出境的时候,它的性质是如何的呢在不同的观点和要求下,下文与您一起探讨,法规是否起到帮助作用呢


  在我国,不但刑法规定有驱逐出境,而且行政法也规定有驱逐出境。1985年颁布的第30条规定:;有本法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安部可以处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处罚。;1994年修订的第40条规定: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由此产生下面一个问题:驱逐出境是刑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


  第一种观点认为,驱逐出境是一种刑罚方法。按照第35条的规定,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这完全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并且它只能由人民法院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所以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种观点认为,驱逐出境既不在第33条规定的主刑之中,也不在第34条规定的附加刑之列,并且它既可以由法院判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命令宣布,所以,驱逐出境不是刑罚,而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种观点认为,驱逐出境既是一种刑罚方法,又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当驱逐出境由人民法院判决时,它是一种刑罚方法。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概念,可以认为驱逐出境是一种对外国人的特殊的刑罚。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驱逐出境可以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也就是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命令宣布。因此,驱逐出境不仅是一种法院宣判的刑罚方法,而且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一般认为,作为刑罚的驱逐出境与作为行政措施的驱逐出境有着原则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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